治理:
网络信息安全立法须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力表示,“网络钓鱼”在我国还只是一个计算机领域内的概念,甚至没有以独立的形式进入法律的视野。“网络钓鱼”不但侵犯了个人和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侵犯了整个网络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网络钓鱼”在中国的危害正进一步加深。
他认为,“网络钓鱼”是一项综合利用社会工程学和技术手段的犯罪行为。打击“网络钓鱼”,除了加强网络自我防范意识、改进技术防范手段、建立及时有效的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外,最重要的是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好的法律制度能够加强互联网的健康运作和信息安全。刑法作为最后的保护屏障,能够起到一般预防和威慑作用,减少“网络钓鱼”的发生与蔓延。
背景:
认为网上交易安全的网民不足三成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1.1亿的网民在半年内曾遭遇账户或密码被盗的情况。我国网民的网络交易信任水平偏低,仅有29.2%的网民认为网上交易是安全的。
钓鱼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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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