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与性
由于性格导致的家庭问题比通常人们的看法要复杂得多,事实上,性格不合造成的问题简直可以称之为癌症,几乎没有治愈的办法。
通常,人们坚信一个人如何对待周围的环境是性格形成中的最重要因素,因而性格是随着认识的变化而变化。这正是人们对于性格认识的最大误区。
事实上,性格的基础是头脑中、血液里以及人体各主要器官内所含微量元素以及它们的比例。这些微量元素,在体内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与氨基酸、蛋白质或其他有机团结合成各种酶激素、维生素、核酸参与生命过程。由于吸收、提取、合成这些微量元素的身体因素是遗传的,所以性格主要来自遗传。性格的变异部分是脑组织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基本上也是先天的。一般而言,性格不会发生变化,除非生理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如外伤、中毒、严重缺氧或重大精神打击。
这一对于性格的认识成就至少提醒人们性格是遗传,因而,性格不合造成的家庭问题不能期待改变性格去解决。性格问题导致的性生活不协调去看心理医生,同样是无法解决的。
通常性冷淡是被当成对配偶缺乏激情、缺乏性能力或被第三者所吸收,因而,性冷淡造成离异是我国离婚率高居榜首的因素。从性的问题演变成心理、道德、伦理和感情问题。性生活矛盾的不可协调就演变成两个人关系的整个不可协调。而造成离异的最直接原因都是心理与情感因素,无法忍受对方的无动于衷和怀疑对方的忠诚最后导致关系破灭。
事实上,性冷淡如果出于性格原因,那不是对方努力或投入感情就可以改变的。如果另一方能够理解并能接受性生活水平的状态,靠情感或责任维系婚姻也是一种合情理的解决方式。
对于性格的这一认识,同时提醒人们,在选择配偶时要充分考虑性格因素。情感是随认识变化可以变化的,性格则不然。而性欲是认识加遗传,遗传的力量恐怕嘛观努力的改善程度是微科其微的。
和谐的性生活应具备的心理特点
夫妻双方都有性的欲望和冲动。
夫妻双方互相都有性生活的需要,并为此感到轻松愉快。
夫妻在过性生活时,注意力高度集中在性行为上。
夫妻在性交过程中激动、兴奋、欣快的情绪相互感染,并相互激动对方。
夫妻双方是在高度的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