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遗产税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 总遗产税制---即对遗产总数征税;
2、 分遗产税制---即在遗产分割时继承人继承财产分别征税;
3、混合遗产税制---即在遗产分割前征税并对分割后继承财产征收继承税。
美 国: 遗产税制属于总遗产税制,从1976年开始,美国将遗产税和赠予税合并,采用统一的累进税率。而对于非居民,也要缴纳遗产税。但税率比居民优惠,最低税率为6%,最高税率为30%
日本:对遗产的课税采取继承税制。即根据各个继承遗产数额的多少,是典型的分遗产税制。对居民而言,不论其继承的遗产在境内还是境外,都要对遗产进行征税。
意大利:是实行混合遗产税制的国家。其征税方法是先按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然后再按不同亲属关系征收比例不一的继承税。纳税人分为二类:一类是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另一类是继承人或受赠人。对第一类纳税人统一采用第一种累进税率,对第二类纳税人则根据其与死者的亲疏关系采用不同的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