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毒后妈”、“局长日记”、“兽兽门”……近来,接二连三的网络事件频出,不仅在网络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同时也不断刺激着现实社会的 “神经”,而由此衍生出的“网络暴力”这个词,更是周期性地出现在媒体上。
近来发生在安徽合肥的“艾滋女”事件,又一次在网络与现实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有知情人士称,如果说之前的各种网络事件还有事实依据,那么合肥 “艾滋女”事件则是彻头彻尾的报复行为。此番言论一出,又一次将“网络暴力”推上了舆论潮头。
发帖者为报复虚构“艾滋女”
4月11日,合肥某论坛出现了一篇题为《她们在合肥出卖自己的身体得了艾滋病》的帖子。发帖者称,一个名叫“春兰”的中年女子得了艾滋病,同时公布了89个与她来往的电话号码,并贴出了春兰以及两个女儿的照片。
此帖一出,在短短一天内,就有数万名网友点击,不少国内网站也开始转载。4月12日晚,网名“qq3643126”的网友自称是“春兰”的大女儿,发了题为《艾滋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所谓的“艾滋女事件”》的帖子回应称,前一天的帖子是她母亲前男友赵某的恶意报复。
“qq3643126”称,6年前,父母离异后,母亲带着她和妹妹到合肥生活。2010年春节前夕,母亲经人介绍与赵某认识。由于赵某近期与母亲反目,母亲一直躲着他,导致赵某在网上恶意报复。
后经警方调查,发帖人确系赵某。2009年10月份,赵某从安徽亳州来到合肥,认识了已离婚多年的老乡春兰。同年12月,两人便一起租住在合肥竹西村附近的民房内。交往中,春兰渐渐觉得二人合不来,时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大吵大闹。2010年4月1日,二人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打斗,春兰的手机也被赵某抢走。第二天,春兰搬出了出租房,此后,赵某便一直寻找春兰。
4月11日,赵某见无法找到春兰,为了报复春兰,让春兰母女3人无法在合肥继续生活,赵某便在合肥某论坛上发了“艾滋女”帖,并在春兰的手机上随机挑选了80多位机主的电话号码,剪下先前自己与春兰的合影照以及春兰手机上两位女儿的照片等一同发到论坛上。
4月13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赵某行政拘留8日。
虚拟网络弱化网民法律意识
面对记者采访时,这一事件的炮制者赵某认为,他所犯的事就是“在网上发帖子骂人了”,而且骂的是自己“对象”,甚至“根本不知道艾滋病是个啥病”。
事实是,赵某不以为然的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艾滋女”帖在网络传播后,网民相继对“春兰”进行“道德审判”,甚至恶搞侮辱谩骂,给当事者心理造成极大创伤,也给其生活造成相当大的不便。
“网络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使得网民对自己所发表的言论几乎无需负责,大大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安徽律师朱波说,“艾滋女”事件的炮制者赵某,就是在一些小事的刺激下,发表了不实的煽动性言论,在这些煽动性言论的误导下,很多网民盲目地对事件作出是非判断和道德评价,并以过激的言论和侮辱性的语言对当事人进行“声讨”和人身攻击,而这又会吸引更多的网民加入其中。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从发也认为,在这起事件中,网民在网络世界甚至现实世界中之所以轻易对他人施暴,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匿名身份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