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保护应四方联动
尽管政府层面传出了利好,但有些作者却对立法能否从根本解决数字出版版权问题心存疑虑。
作家梅洁认为,保护数字版权不仅要体现在条款上,更要植根在思想上、认识上。要树立数字版权的“自保意识”,绝非仅靠作家单枪匹马而战,应该建立起一张由作家本人、出版社、中国作协和文著协共同参与的“网络监督网”。
“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著作和纸质著作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它们相互演变,网络著作可以编辑成书籍出版,而纸质著作也可上网传播。因此,数字版权应该纳入传统版权保护的大背景之下。作家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中国作协下属的权保机构,据不完全统计,该机构每年就能为作家追回上百万元的版权费用。无疑,作家权益保护委员会只是为作家维权服务的,推而广之,面对各个行业来讲,成立专门的数字版权保护机构,将成为数字时代版权保护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梅洁说。
商报记者 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