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经常拿着书籍,跑到县衙门的告示栏前,听别人念告示;然后再
向村里人讲,以夸耀自己的见识广:
有一次,他又去“看”告示。有个知道某甲底细的人,便故意说:“第一条,途中看书,罚款十五两;”
某甲听了,赶紧把书本掖在腰里;那人又念下去:
“第二条,身上藏书,痛打十五板;”
某甲大惊,悄悄地把书扔掉,那人又说:
“第上三条,抛弃圣贤书,立即收监。”
某甲人惊人色,撒腿就跑!但却被两个衙役一把抓住,喝道:
“哪里逃!今天的告示是通缉录入犯!你这家伙看完告示便
慌慌张张地逃走,定是身上有屎.作贼心虚;走,见大老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