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定义:
爱情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这种相互吸引的强烈性体现在其非理性方面。是男女双方之间的性(爱)、美感(情)和相互依存(恋)的相互给予,并彼此理解和接纳的过程。
A、 性(爱):
如果说爱情的动力和内在本质是性的欲望,是延伸种属的本能,似乎有一定道理。因为爱情与喜欢最大的区别就是性的指向心理,而且如果没有性,种族就不能延续。那么为什么任何两个男女在对待爱情时还要“挑挑拣拣”呢?看来,爱情除了“性”的欲望之外,一定还具有其他成分。至此,我们只能暂且做一个阶段性的结论:爱情是有性的,无性的爱情是不存在的,爱情起源于人的生物本能:性!但是,性又不是爱情的全部,性只是爱情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性是爱情的生物基础,即:性体现着爱情的生物性。
B、 美感(情):
《诗经》有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说得就是爱情。那么君子好逑淑女,其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淑女“窈窕”,窈窕是什么呢?就是美感!也就是说,男女之间的爱情中,除了性的成分之外,还有美感的需求。美感是一种审美的态度、是一种内心的感受,是彼此作用于对方感觉器官引起对方的心理体验、是对对方美的追求的审美投射(指向),隶属心理过程。美感是爱情客体作用于爱情主体的感觉系统,引发的内心感受和体验,即:情绪和情感。情绪是感受和体验美感的心理过程,情感是所感受和体验的美感的内涵,合成为“情”。所以,至此,我们再做一个阶段性的结论:性就是爱,美感就是情,合二为一叫做“爱情”。但是,爱情并不是就此终止,而是从此不断发展和深化的,那么,爱情的组成中一定还存在着其他的因素成分,维系推动爱情的发展和深化!
C、 依附(恋):
男女之间的爱情,是在“性”的基本欲望因素诱发了“美感”的心理体验(情:良好的情绪和情感),情绪和情感体现了心理活动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需要关系,需要会启动心理活动的动力系统(需要与动机)。于是不愿意失去这种“美感”、企图稳定和持续这种“美感”的心理动机就产生了,也就是唤醒了潜意识中与生俱来的“依附”本能,就是“恋”。“恋”就是人性内在的对“美感”的“依附”需求。这就是爱情成分中的第三个因素“恋”也就是“依附”。
综上所述,人类的真正爱情,是由“性”、“美感”和“依附”构成,也可以表达为“爱”、“情”和“恋”。绝对不是三种因素中某个单一因素的作用和满足,而是三种因素形成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系统。
完美爱情是同时满足“性”、“美感”、“依附”三种基本需求的的综合体,是三种因素的相互连动和相互作用的心理过程。具体表现为:“性”引发“美感”,“美感”产生“依附”。
那么,三者之间是如何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呢?充满激情的美丽爱情又是沿着怎样的轨迹运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