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交易平台并非网购管理者
网上卖家众多,竞争激烈,信誉度显得尤其重要。而信誉的来源,就是每一次交易之后买家对卖家的评价。淘宝用“钻石”到“皇冠”等形象来代表卖家信用的高低。
把交易记录跟卖家信用挂钩的举措,是eBay的发明。由于背后有整个美国个人征信系统以及相关法律的支持,如果eBay上的卖家信用出了问题,整个保障体系都会介入,因此“炒信”等行为并没有大量发生。而在我国个人信用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淘宝的自查做法只能算是一种权宜之计。
另一方面,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淘宝作为一个交易平台,并非网购行业的管理者,让淘宝公司来承担建立互联网信用体系的所有责任,显然是强人所难。
一位不愿具名的某购物网站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则认为,淘宝创新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在网购行业发展初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购行业的诚信问题,但是如果不能不断完善和创新诚信评价体制,必然会在产业发展到一定时期后爆发出问题。而作为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每一次调整信用评价体系,都会对卖家带来冲击,但这种冲击并不是不可避免的,淘宝应该深入思考,不能寄期望于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一劳永逸地解决“炒信”问题。
“尽管会殃及一些无辜卖家,但是淘宝网为解决网购信用问题所做出的努力,应该予以肯定。”一位长期从事网络经营研究的律师对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但是,除了将信用和交易记录挂钩,网购的信用体系还应包含很多其他内容。比如,出台电子商务法,明确监管部门,以便对网购进行长效全面的监管。再如,把网购个人信用记录与真实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挂钩,这些都将对网络诚信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淘宝网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希望通过与政府、专家等社会各界的合作,尽快推动针对“炒信”等行为的管理办法,以促成外部监管,为整个网络零售行业提供法律保障。
而一个最新消息表明,面对网购交易频惹纠纷以及监管缺位等状况,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正式介入,广东和成都率先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工商职责范围。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相关通知中的最新职能规定,工商部门今后将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进行监管,还将承担起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监管职能,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维权的层面上。此举无疑将有助于推进网购市场的规范化、合法化发展,并成为我国网购行业管理新的转折点。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