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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条家教军规

  第一条:家教军规的目标是让孩子拥有健康、快乐、成功的人生。每一位家长都要遵守。

  第二条:家教军规的总体思路是让家长关心孩子的精神世界,不断引发孩子的成长动力。

  第三条:无条件地爱孩子,并让他感受到。爱是孩子自我价值的源泉,并将伴随他终生。

  第四条:父母每天都要鼓励孩子。不断告诉自己的孩子:“你一定行!爸爸妈妈相信你!”

  第五条:当孩子进步时,及时表扬孩子。表扬使孩子将正确行为固定下来,下次接着做。

  第六条:帮助孩子辨认是非。客观地告诉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建立孩子的价值观。

  第七条:理解和倾听孩子。孩子的行为在他自己看来是有理的,理解是走进心灵的通途。

  第八条:多抽时间陪伴孩子。家长在孩子的身边将消除孩子内心的孤独、无助和恐惧感。

  第九条:批评孩子要讲究技巧。批评要针对具体的错误,并要以孩子对你的信任为基础。

  第十条:帮助孩子制定行为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则,孩子的行为就有了依据。

  第十一条:保护孩子的自尊心。自尊心是精神人格的脊梁,是生命的火种,成长的原点。

  第十二条:强化孩子的自信心。自信是“我能行”的做事心理状态,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树立孩子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处理与他人关系时的心理状态,要对行为负责。

  第十四条:激发孩子的进取精神。有了进取精神就会奋发向上,不断地激发生命的潜能。

  第十五条: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兴趣产生快乐,学习出类拔萃的孩子都是因为有兴趣。

  第十六条:让孩子养成好习惯。习惯是潜意识的反映,好习惯让孩子走上成功的快车道。

  第十七条:不能忽略孩子的存在。孩子最怕家长的忽略,他们常通过破坏行为引起注意。

  第十八条:不能强迫孩子。强迫产生被动,被动产生灾难。这个道理已被无数事实证明。

  第十九条:不能破坏性批评孩子。那样将伤害孩子的自尊,结果与家长的愿望完全相反。

  第二十条:不能有条件的爱孩子。家长带着虚荣心的爱是自私的,严重阻碍孩子的发展。

  第二十一条:不能有输不起的心态。将眼光盯在负面特质上,会强调、放大孩子的缺点。

[时间:20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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