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防蚊类卫生杀虫产品琳琅满目。尤为显眼的是,一些带有儿童卡通图案的卫生杀虫剂充实各大超市、买场,形成似乎这类商品是专用于保护儿童的事态,以此卖点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引起众多家长为孩子们选购。
但标签上如此标注的产品是否就一定安全、合适呢?有消费者质疑:这种做法是否有悖我国的《公平竞争法》?这会不会是某些企业用来吸引消费者的一种商业手段?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防蚊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其选用的都是符合WHO(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拟除虫菊酯类药物,一般大品牌产品,配方优良毒性低对人体安全,但是不管是WHO还是中国政府各主管部门都不设置专门适用于“儿童”这个规格的卫生杀虫剂。我国正规的防蚊杀虫产品是按国务院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具体的产品登记、广告、标签审批等,都是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核、批准,在作出准予农药登记决定的同时,公布该农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标签和说明书样张上标注核准日期,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登记审批专用章”。带有儿童形象的卡通图案,专用或暗示专用于儿童使用的防蚊类杀虫剂产品以及他们的标签在《农药广告审查标准》已被明确规定“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同时也规定“农药广告中不得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
因此,相关部门强烈呼吁净化市场,让消费者可以购买到名副其实的产品。宣传正确选择、使用卫生杀虫产品,以此保护孩子和家人的卫生、健康,这是消费者所需要的,也是负责任的生产厂家应尽的义务。